调整进口设备税率 促进国内装备制造业转型
发布时间:2013-1-5 阅读:1757次
日前,多部委联合发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调整后的新目录已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目录》的发布,将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之间协调,促进发挥进口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作用,支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的转型升级。
据了解,国家将对核电专用设备等降低进口免税技术规格,以增加对这些商品的进口。此次降低进口免税技术规格的商品除了核电专用设备,还有乘用车模具、医药生产设备等。此次提高进口免税技术规格的设备,涉及数控机床、冲压设备、电子仪表、印刷机械、环保机械、食品加工设备、冶金机械、发电设备等行业,是近年来国内技术水平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装备。
据悉,此次《目录》的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继续支持企业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技术设备,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二是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购置国产设备提供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促进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三是有效兼顾上、下游产业以及装备制造和使用部门的需求。
此次调整后的《目录》条目总数为944条,本次调整的条目共涉及454个,约占条目总数的48%。其中新增130条,删除合并11条,税号调整87条,设备名称调整62条,技术规格调整227条。
此次新增条目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此前在相关专项政策项下已恢复征税的部分重大技术装备,包括大型铁路养护机械、天然气管道输送设备等;二是近年来国内已具备生产制造能力且技术性能已满足国内需要的设备,以及国内将在短期内形成相当制造能力的设备,包括机场专用地面设备、包装机械、船用设备、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