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地塞米松作为危重症患者的重要治疗药物,市场需求曾出现大幅增长。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3 月期间,津药药业、仙琚制药、联环药业及西安国康瑞金制药等四家企业,在自然人郭某某的组织下,达成了 “终止价格竞争、协同提升价格” 的口头约定,并借助商业公司采取 “兜底采购” 等方式保障垄断行为的实施。这一行为使得地塞米松的市场价格从 0.35 元 / 支急剧攀升至 98.76 元 / 支,价格涨幅高达 282 倍,严重影响了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6 月 13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公布了关于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的行政处罚结果。上述四家企业因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最终被合计罚没 3.55 亿元;组织者郭某某个人被处以 500 万元顶格罚款,四家药企的 4 名相关责任人也各被罚款 60 万元。
近年来,原料药领域的垄断现象屡有发生。此次行政处罚充分体现了反垄断执法 “利剑高悬” 的震慑作用,释放出 “强化反垄断、维护民生利益、增强执法震慑” 的明确信号,同时也将推动企业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助力医药行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